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律之明文规定,若双方当事人得以达成合意谅解,则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应对此给予充分关注,倾听当事人与相关人员的观点和意见,以全面评估和解之自愿性及其合乎法律规范性,并赋予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之权利对于达成合解之案件,公安机关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因应从宽处理的适。
刑事和解协议未履行,能申请强制执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如果犯罪分子或其亲属不履行,被害人及其亲属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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